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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以先準備死亡!如果你也擔心2036年!!

 

培養死亡的概念



  自古以來,人類始終不斷地在猜測人死後是否還有生命,但因證據不足,一直都是個謎。不過最近我們已收集到大量的資料,足以證明和使我們相信,人死後有生命。儘管如此,「死亡」一詞仍是不太容易理解的,因為它和生相對,是從有變無,很難用簡單的定義加以說明。



  什麼是死亡?我們知道,卻回答不出來,這點即便是最偉大的科學家,也難以解釋。還有,對死亡和死亡階段的爭論,以及何時才可以停止對已死病人的搶救,這些大家都有著不同的意見。臨床死亡是指心跳、呼吸停止;生物死亡是指一切組織退化失去功能;法律上的死亡,是指對一切有效的復甦搶救都不產生反應而言。雖然生物性的死亡是肉體生存的結束,但人類始終期望著永生。因此我們當從聖經中尋找死亡的定義,這定義就是「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。」(雅各書2:26)



  想用科學來證明死後有生命是不可能的,除非我們能使一具已腐爛的屍體復活。不過據我所知,聖經上曾有使死人復活的記載。例如:以利亞救活寡婦的兒子(列王紀上17:17-24)和書念女人的兒子(列王紀下4:32),以及以利沙的骸骨使死人復活(列王紀下13:20)。在新約聖經裡,主耶穌親自救活過三個人,他們是睚魯的女兒(馬可福音5:21-24)、拿因城裡寡婦的兒子(路加福音7:11-15),和拉撒路(約翰福音11:1-44)。每一個星期天基督徒聚會,就是紀念耶穌死後三日又復活。



  有許多報告指出,當人死的那一霎間,靈魂離開人體;在一些可逆性死亡中,當人復甦時,靈魂又進入人體;至於不可逆性死亡,除了聖經中曾記載的復活之外,靈魂從未重入身體,這就證明了聖經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講的:「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」同時也說明了,那些經歷過復甦搶救後又復活的人,為什麼沒有受過審判的報告。至於某些復甦病人不相信死後有審判,「這也不足為怪,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。」(哥林多後書11:14)



  無論如何,我們認為在死亡之門以外,還有另外的生命,這可以用一些事例來加以說明。下面是一位經過復甦搶救後重獲生命的病人的自述:



  「我記得我的頭部先出來,然後我漂浮到屋角,我的妻子在哭,我企圖告訴她我在這裡,沒有事,但她不看我,也沒有一個人注意我。我經過兩個醫生,向下看我的身體,衣服已經被火燒毀,臉則是一團燒焦脫落的皮。醫生在問:『機器調到四百沒有?』然後他把兩個連接著電線的金屬片放在我胸上,我看見我的身體在跳動,就在那時,我知道我已回到自己的軀體內,我的胸部就像被騾子踢了一樣的痛,真不如剛才的那種滋味好受,當時的情節我至今記憶猶新。」




  相信死後有生命已是相當普遍的事,有的人經過研究指出,在人類歷史上,人多多少少都相信死後有一種東西存在。聖經上說,當人被造好以後,神把對永生的渴求放入每一個人心中:「……又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裡。」(傳道書3:11)就像飛鳥、鯨魚以及其他動物,能準確的尋找它們的歸宿處一樣,永生的盼望已在人的心中根深蒂固,從而使人類世世代代地尋求他們的創造者。



  沒有聖經之前



  數千年前,人們用不同的方式,來表現信奉死後有生命存在。有些人把死者與花同埋,並認為死亡是一個值得慶祝的重大時刻----是從一個世界到另一個世界。《埃及死亡之書》是人類歷史上最早記載死亡的書,它收集了許多禱文,和指導人到另一個世界應如何做。



  最先提出靈魂不死這個概念的是埃及人,當人死了,他們就把死人的屍體仔細地包裹和給他穿戴整齊,然後灑上香料,隨同他平常用的裝飾品、生活用品、食物及武器等等一齊埋葬。因他們認為墳墓代表了未來的家,活著地位越高的,他的墓地就越大。例如法老的金字塔這些世界上著名的古跡,就足以說明當時的人深信人死後有生命。埃及人的死亡史冊寫於公元前二千五百年,而那些墳墓的建造,則比此書還早一千年。正如大多數人一樣,埃及人認為死亡是生命的間斷,而不是終結。




  西藏人的死亡史冊雖到公元後八世紀才出現,但上面卻記載了許多世紀以前,東方人對死後生命的信念。書中不僅描述了死亡的禮儀,而且詳細地敘述了肉體死後,靈魂的不同階段,根據書中的記載,人死後就捨棄了他的軀體,取而代之的是一個「發光」的身體,這身體可以在瞬間穿越牆壁,自由自在通行無阻。他可以看到他的親戚、朋友在為他準備喪事和哀悼他,這個新釋放的靈魂感覺很敏銳,他可以看見其他的靈魂,或者可以遇見一種給他平安和滿足感的「亮光」。但最終,他要按照他生前的所作所為接受審判。還有書中也論及了不少有關靈魂的其他旅程和死亡步驟。




  巴比倫人對死後的生命也有記載。他們相信死後復活、審判和懲罰,並將盛著食物和飲水的器皿與死者同葬。如果是男人,他們多半再埋上他謀生的工具;與女人同埋的則是梳子和化妝品。



  波斯人認為,靈魂離開身體後要來到收集人的橋呆三日,在那裡善靈和惡靈會鬥法,搶奪這個人的靈。如果善靈得勝,這個人就會坐上一艘被歌聲繚繞的船;如果惡靈得勝,那個人就會進到深淵裡。



  希臘人比世界所有民族的認識深了一步,他們相信死亡僅是人體的死亡,而靈魂將不死。希臘詩人芬得斯(Findas)認為,有些靈魂能重回地上成為聰明的人。希臘大哲學家柏拉圖(Plato)也認為,人死亡時靈魂從身體中分離,他可以自由活動,可以與其他分別已久的親戚、朋友的靈魂相遇談話。他們這些活動都是在一個光明的環境中進行的,但最後靈魂要受審,在那一時刻,他過去所做的一切都將呈現在他面前。



  著名的雅典哲學家蘇格拉底(Socrates)也有相似的論點。談到他自己的死亡時,他說他的靈魂將要到一個像是看不見的、聖潔的、永生的地方,他要在那裡與神共度永生。當有人問他死後希望安葬在什麼地方的時候,蘇格拉底用他不朽的話語做了回答,「假若你能捉到我,你就埋我。」這說明了他將不存在於他的身體內。記得在《文壇》一書中,柏拉圖描寫了一個叫珥(Er)的士兵,在戰場上死亡的情形。他看見自己的身體被放在火葬時燒的柴上,他相信他的靈魂已離開了身體,正在一個屏障或是「通道」的地方。這是一個從今生前往另一生命的通道,在那裡,靈魂將按其在世上的表現,接受神的審判。有的靈魂將看見一束照著天堂入口的亮光,而有的則被扔進地獄。珥沒有接受審判,他又回到自己的身體裡,隨後他就在柴堆上醒過來,並且能敘述這個驚奇的故事。接著柏拉圖告誡他的讀者說:「我奉勸各位,謹遵天示,追求公義和美德。要知道我們的靈魂是永存的,所以我們能面對臨到我們的各樣好事或壞事。」



  與柏拉圖同一時代的希臘學者丟西斯(Thucydides),曾描述過卜魯布尼遜戰爭(Peloponnesian
War),他講到波勒哥斯(Pericles)為第一次因戰爭死亡的雅典士兵所致的頌詞中,沒有提到有關永生的問題,不過波勒哥斯認為,為國犧牲的士兵的精神是不朽的,因為國家的利益就是生存的目的。



  在共產主義的國家裡,也有同樣的信念。在克里姆林宮的牆外,成千上萬的人列隊瞻仰列寧的遺體。因為他是他們國家的創始人,是他們心中的「神」,他的屍體被保存得很好,如同活人一樣。



  其他的意見



  有關死後生命的記載。世界各地的記載雖然不一樣,但都大同小異。在中非洲的一些民族中,他們也承認死後有靈魂,寡婦要時常呆在墳墓旁邊,看守她丈夫離去的靈魂。



  美國的印地安人也與埃及人一樣,相信死後有生命,他們把弓箭與死者一同埋在墳墓裡,以便他們在來世遊獵時使用。



  印度人相信有天堂,在那裡的河旁有珍珠、花草和優美動聽的音樂,並且充滿了歡樂和愉快。



  佛教徒大部分的教派均認為死後有美麗的樂園,他們說生命在那裡很快樂,並且是無窮無盡的,他們不承認有地獄的存在,但到達那樂園要經過好幾次投胎才能成功。



  回教徒相信死後去的樂園,比世界任何地方都好,但必須信奉真主,否則就到不了那美好快樂之地。



  下面讓我引用,生在耶穌之前的羅馬哲學家卡圖(Cato)的一首詩,作為人類對永生信念的總結:



  「一定是這樣,柏拉圖你說的對:

  這種欣喜的盼望,醉心的渴想,

  對永恆的追求,

  還能從何處來?

  這種對歸於無有的恐懼,

  和深處的焦慮,

  又是從何而來?

  心靈為何退縮,

  為何驚於毀滅而裹足不前?

  這就是存留於我們之內的神明:

  是天命親自指出那身後之事,

  並將永恆安置於人心。」



  耶穌基督的時代



  正如人類以耶穌的降生作為公元前、公元後的界限,歷史和哲學的辯論也以它為分水嶺。基督教文化對死亡和永恆的看法,雖與古人的看法相距不遠,卻補足了那失落的一環----就是造物主以人的形狀向被造之物自我啟示。



  在大概主後一百七十七年,里昂主教愛任紐(Irenaeus)曾講到,當人死後,靈魂雖脫離了身體卻仍然存在,他用新約聖經來說明,一個人是由身體、魂和靈組成的。




  神----靈魂的創造者指出,得救贖的唯一道路就是通過耶穌基督,而基督徒也都承認靈魂不死這一真理。讓我們看哥林多後書五章六至九節,「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,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。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。我們坦然無懼,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。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,離開身外,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。」同樣,保羅也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,「但我在肉身活著,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,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麼。我正在兩難之間,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。」




  非常有趣的一點是,當所有的病人述說他們從一個生命轉到另一個生命時,不管是美好的還是惡劣的,他們多半是在一個被屏障隔著的,不能進入的地方遇見他們所親愛的人。有些時候,他們能看到一團光,這光可以是代表一個十分明亮的地方,也可以是天使,而他們所見的魔鬼以及其種類則多半被形容為是屬黑暗的。不過,我們得記著,一切描述不管是「好的」或是「壞的」,都受這些病人自己的文化背境影響,而我們如何對待他們的描述,也將受我們對聖經真理的理解和個人信念的影響。




  要看見才相信



  保羅在聖經中寫得很清楚,基督徒是被耶穌從罪惡和死亡中解救出來的。「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,我是喜歡神的律。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一個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叫我服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啊,誰能叫我脫離那取死的身體呢?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」(羅馬書7:22-25)



  如果我們象基督徒一樣,被耶穌從罪惡中拯救出來,為什麼大多數的人還如此憎惡死亡呢?這大概是因為我們體驗了現在的生命(人性的、自然的),瞭解它的真實性;而對另一個生命(超自然的)卻看不見,也沒有實踐過,所以我們要用信心去接受神在聖經中的應許。除非我們相信神,藉著主耶穌在他裡面重生,否則我們是很難不懼怕死亡的。



  正如找到了一塊挪亞方舟的木頭(注一),即可幫助印證聖經中關於洪水的記載。現在,我們有一些見證----即那些死了,經過搶救而又活過來的人,講到另一個生命的經歷,證明了的確有「樂土」和「苦難之地」,那麼,聖經所說的應該是真實的吧?如果聖經不單是一本歷史書,而且也是千真萬確的真理,而耶穌從一個不可逆的、完全性的生物性死亡中復活過來,那就是可信的第一手資料!



  大多數的人是看見才相信,就像我們不買我們沒見過的貨品;但我們卻會買那些我們的朋友曾用過的貨品。所以當人們問我,「你自己沒有親自去過那裡,如何能知道死後有生命呢?」我只好用費城的史杜化醫生(Dr.Stover)的話回答:「沒有,我沒有去過那裡,但我有一位親密的朋友----耶穌基督,他曾去過那裡。我只是把他的經歷複述給你聽吧!」



  (注一:挪亞是聖經的人物。聖經記載神曾因人犯罪,降下四十晝夜的洪水,淹沒地球。挪亞在神指示下做了方舟(大船),結果全家得平安。)



  兩個沒解決的矛盾




  對於生和死這兩個未解之謎,人類一直在尋找答案。但是由於知識、經驗和五官的感覺是那樣的有限,與神比較,人就像個昆蟲一樣。雖然人生活在世上如同滄海一粟,但是,他卻以為自己通曉萬事。下面是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個醫生,在使一個病人暫時復甦後的一段敘述:



  當病人復甦過來之後,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麼那樣的沮喪。他告訴我他在尋求生命以外的東西,我雖不明白,但我必須聽他說,因為那晚我是被叫到他在比華利山的家中出診。我到達那裡時,發現他躺在地板上,嘴邊有槍彈穿過的痕跡。經過我的搶救,有一段時間他的神志比較清醒,我問他痛不痛,他搖了搖頭,我告訴他我要努力搶救他,他點頭表示同意。不過他在臨死之前這樣說:「我嚇壞了,不要叫我再回到地獄中去,我現在看見了它。」有一點很遺憾,就是我不知道他看見了什麼。




  我們看不見那不死的靈魂從人死後的身體中出來,就認為靈魂不存在。但我們得知道,我們瞭解真實的能力,是被我們的五官感覺(視覺、觸覺、聽覺、嗅覺和味覺)所限。



  有關靈魂的一些看法



  如果我們沒見到它,我們會說它不存在,但縱然我們看到,我們仍會不明白「……因為他們看也看不見,聽也聽不見,也不瞭解。」(馬太福音13:13)這曾是我不能理解的問題之一。



  很多有臨床死亡經歷的人,曾看見他們與自己死了的軀體分離和成為靈魂的形狀,他們也很奇怪,為什麼我們聽不見他們對我們講的話如前所述,他們不理解為何在屋裡的人,都只望著那已死的軀體而看不見「真正」的他們----即那已『離開』軀體的人----他們可以看見屋裡的每一個人和聽到他們講話,但是屋裡的人對他們卻看不見,聽不到。顯而易見,在現實生活中,你我對於這個屬靈世界是「盲目的」。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看到一個死亡了的軀體,就認為佔有這軀體的人已經死了。而事實上,這個「人」已經脫離了無生命的軀體,繼續生存著。



  所羅門在傳道書十二章七節,敘述了一個信徒對死後軀體歸土的概念:「塵土仍歸於地,靈仍歸於賜靈的神。」生命從一種形態轉化到另一種形態,就如同毛毛蟲蛻變成蝴蝶那樣,是從普通的到美麗的,從在地上受束縛的,到那無限制的境界。



  聖經中的創世記這樣講,「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……」(創世記2:7)因此西方悼詞中的「塵歸塵,土歸土」就是從這段經文出來的。科學##屹今還未能對人的起源和終局提出完滿的答案,而聖經卻對這方面有很清楚的說明。軀體老了,腐朽了,回到塵土中去,但神創造的靈魂卻永遠生存。聖經中的但以理書曾提及,復活時我們的身體將從泥土中再生:「睡在塵埃中的,必有多人復醒,其中有得永生的,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。智慧人必發光,如同天上的光,那使多人歸義的,必發光如星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(但以理書12:2-3)另外以賽亞書也有一段關於復活的記載。「死人要復活,屍首要興起,睡在塵埃的啊,要醒起歌唱。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,地也要交出死人來。」(以賽亞書26:19)



  當然,這些章節是敘述人死後,軀體與靈魂分開,以及復活時靈魂與新身體再結合,並進入一個新的境界的情況。所以舊約多講到復活,新約多談及永生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至八章,強調了基督徒死後靈魂的所在之處,「從軀體中消失,而與神同在。」耶穌曾對那在十字架上悔改了的強盜說,他將與他同在天堂,其日期不是下周或明年,而是「今天」(路加福音23:43)。1



  人赤裸裸的死去,縱然殯儀館的商人以最巧妙的手法,也不能使它吸引人。死後的身體成了一個空殼----原先活生生的細胞原漿質,變成了一個冷無生命的東西,並且等待著回到它原來的塵土中去。死亡從來就不徇任何人的情面,在它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,無論我們願意付出什麼代價,都不能要求減緩。總而言之,每一個人都在它的掌管之中。



  似乎是個很矛盾的事情,那些生活過得有意義的人,反而比混日子的人不怕死。如果我們的現實生活是無意義的,那麼死也將是空虛和無意義的,從生到死我們都不會損失什麼。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會死,歲月過得很快,而我們在世上的日子是短暫的。保羅曾提醒我們,「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,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。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,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」(羅馬書13:11-12)另外還有許多其他的聖經章節,也強調了人生的短促,若不好好的抓緊和使用,你將要後悔。



  詩篇九十篇這樣寫道:



  「我們經過的日子,都在你震怒之下。

  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。

  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,

  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,

  但其中所矜誇的,不過是勞苦愁煩,轉眼成空,

  我們便如飛而去。」(詩篇90:9-10)



  約伯也說過:

  「人為婦人所生,日子短少多有患難,出來如花又被割下,飛去如影,不能存留。」(約伯記14:1-2)



  還說:

  「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,像蟲蛀的衣裳。」(約伯記13:28)



  令人鼓舞的是,基督教的道理是多講生命而少談死亡,因為沒有任何東西會比一個人的生命更為重要。想到人的死亡,就當明白應如何好好的去生活。當哈姆雷特(莎士比亞名劇哈姆雷特的主角)在說「是與不是」(to
be or not to
be)時,他正在徘徊思索生死兩難這個問題。同樣,聖經中最古舊的一卷書,約伯記的作者約伯也有這個疑問:「人若死了,豈能再活?」(約伯記14:14)但是,他用以下的話回答了他自己的問題: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我這皮肉滅絕之後,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。我自己要見他,親眼要看他,並不象外人,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。」(約伯記19:25-27)



  作為一個基督徒,死雖有可怕的一面,但我們可因那確信可得的得勝生命而接受它,因為耶穌曾去過那裡,而戰勝了一切死亡,並應許賜給我們死後一個新的生命。「因為我活著,你們也要活著。」(約翰福音14:19)



參考資料:http://fuyin.lingliang.org/0202/crsw04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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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楚茜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