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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探討感動的位置,某些人不管做了什麼事,都沒辦法讓人感動的原因是什麼?
雖然我那些腦袋區域性的被處理掉了,但昨天看電影時突然明白了一件事,你讓人感動或深深愛過的,累世也不會被遺忘,你讓人痛恨難受的,就算你腦袋被遺除了那些記憶,你仍然痛恨對方,那些細胞還是記得對方的惡,就算心性高超,不再記恨但仍然沒辦法對那個人現在做的一切感動。
可見惡生生世世都會被記住。
如果你就是沒辦法感動人,在心性上那些為了自己犧牲別人的事蹟,恐怕還是太多,這些人好像就會被嚴重制約,被那些冤親詛咒,投胎變成要感同深受的人。
萬一還是做不到,就會一直處在一種很糟糕的情緒中,就算全世界的人多關心你,你也不能得到他們的愛心。
關於愛,你對於擅長坑殺你的人,你總是會深刻的烙印,因此這輩子再相逢時,不管對方對你多友善,你也不願意接收。因此心胸就隔外重要,如果沒有心胸,這些仇人在你身邊都是近親,你就算是個莫魔(麻瓜的意思)。你的魂魄還是深刻印記著對方的善惡,因此而痛苦著 。
也時常感受到每次你說話對方對你都說好,但就沒辦法做到,這不也是魂魄記憶的一種報復?
善待自己絕對包括接受對方的愛與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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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楚茜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